我国专利法已与WTO接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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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于 7月 1日开始实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新修改的《实施细则》,成功地把世界上专利制度的一般做法与一个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国情结合起来,不仅进一步适应了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达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所规定的专利保护标准。 据介绍,我国专利法经修订后,其内容已基本符合 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但是个别规定还不够明确。一是,专利法第七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而知识产权协议第 27条规定不得仅由于成员的域内法律禁止该发明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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