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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之后的行政复议谁来管
作者姓名:周钧
作者单位:天津东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摘    要:有了行政复议案例,也就出现了行政复议管辖权的问题。自从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之后,这一问题尤为突出,在实践中,也经常会出现申请人不明确到底应该在哪里进行行政复议的问题。 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会对行政复议管辖权的划分产生疑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

关 键 词:行政复议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行政复议法 管辖权 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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