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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缺失的罪与罚
引用本文:马林.创意缺失的罪与罚[J].经营者,2007(20).
作者姓名:马林
作者单位:云南天下创客策略推广机构 总经理广告策划品牌规划和企业文化专家
摘    要:<正>创意是广告人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对创意的理解却有着五花八门、莫衷一是的理解。创意生成所显示出来的隐蔽与神秘的特点,总有些不可知的东西,18世纪的法国哲学家就把"我不知道为什么"列为创作中一种必要和主要的因素。莫康孙就以为原创的东西本来就少之又少,真正原创者只有上帝,广告人更多的是在发现与重新组合,找到事物之间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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