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对东部地区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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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平,常建生.我区将对东部地区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改革[J].内蒙古财会,2003(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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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平 常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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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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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03年4月1日起,取消全区的粮食定购任务,全面放开粮食市场、粮食收购和粮食价格,取消粮食运输凭证制度,允许多种经济成分的市场主体直接到农村随行就市收购、运销粮食。同时,对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的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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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内蒙古 东部地区 直接补贴 财政支出 粮食保护价 粮食补贴 粮食风险基金 粮食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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