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村合作经济组织收益的形成、分配及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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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雪艳,赵瑞莹,刘桂艳.浅议村合作经济组织收益的形成、分配及核算[J].农村财务会计,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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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雪艳 赵瑞莹 刘桂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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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农业大学经贸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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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适应双层经营会计核算的需要,《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实行统一核算与分散核算相结合的两级核算体制:凡是村合作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和作为发包单位发生的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都必须按制度的规定由村合作经济组织统一进行核算。比如村合作经济组织统一经营项目发生支出、取得收入或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收付款项,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及承包单位之间发生款项缴拨及其他经济往来,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发生发包与承包关系、处理统与分的关系、发生上下级缴拨款关系及投资合作关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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