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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机制下中国国际私法之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
引用本文:王祥修.WTO机制下中国国际私法之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J].商场现代化,2005(12):41-42.
作者姓名:王祥修
基金项目:本文是潍坊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批准号2005S16)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当代国际私法的核心问题,在各国立法及其实践中得到了普遍的确立与运用。我国在国际私法立法方面一开始就接受了最密切联系原则,但对这一原则的适用标准不够完善、具体,因此导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官拥有了过大的自由栽量权。在WTO所推动的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的适用应体现法的公平正义价值。

关 键 词:WTO  中国国际私法  最密切联系原则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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