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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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志年.浅析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J].安徽农村金融,2004(3):5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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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志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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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元月15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9号),该通知规定:“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视同已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必再另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审批手续.”次日,最高人民法院转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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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划拨土地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土地行政管理部门 中国 金融机构 金融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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