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全面脱贫到乡村振兴是中国农村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转型和历史性跨越,而合作社作为农村重要的组织载体,始终发挥着关键性作用。本文通过构建合作社跨期贫困治理的理论框架,分析合作社提升农户福利的理论机制及其动态变化,并在此基础上选取脱贫摘帽区与非脱贫摘帽区的6个典型案例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1)合作社具有跨期贫困治理功能,从全面脱贫阶段到衔接过渡阶段再到乡村振兴阶段,合作社能够持续发挥贫困治理功能,但不同阶段的贫困治理目标和内容具有异质性;(2)合作社主要通过帮助农户进行风险管理和提升生计资本来实现跨期贫困治理;(3)村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具有政府干预背景,能够盘活农村各类资源,从而有效发挥贫困治理功能;(4)合作社在脱贫摘帽区与非脱贫摘帽区的跨期贫困治理绩效具有异质性,在全面脱贫阶段和衔接过渡阶段,脱贫摘帽区的产业发展、农民收入、生活环境和生活观念方面的贫困治理绩效要优于非脱贫摘帽区。研究结论有助于进一步明晰合作社的功能和绩效,为新时期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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