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交通运输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帐务处理办法——财政部(93)财会字第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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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财政部(93)财会字第01号“关于印发《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的规定,交通运输企业将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交通运输企业原执行的会计制度将同时废止。现将全民所有制交通运输企业新旧制度衔接中有关帐务处理问题规定如下: 一、调帐原则 企业于1993年7月1日前仍然按照原制度的规定设置有关的会计帐目,并按规定的记帐方法进行日常会计核算,编制有关的会计报表。1993年7月1日起,执行新发布的《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新制度后,1993年7月1日以前的业务事项不再调整。 调帐时,按照新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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