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市场就业方针 加快并轨步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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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斯毅.贯彻市场就业方针 加快并轨步伐[J].中国劳动保障,2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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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斯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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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培训就业处 处长高级经济师、高级职业指导师、特约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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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经济结构调整和深化国企改革的进程中,妥善分流安置国企富余人员,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从实际出发,坚持贯彻市场就业方针,在维护下岗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加快下岗失业并轨步伐,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国企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广东早在1998年就明确提出“先分流,后下岗,少进中心,快出中心,分类指导,促进就业,确保生活”的工作思路,从一开始就按照国企下岗职工进中心与分流进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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