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立党为民、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和政府的根本宗旨。党的十人大确定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从发展目标、发展方式等方面,进一步解决了如何更好地为公、为民的问题,党的十七大又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重要任务。财政作为政府配置资源、调节分配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无论是实施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还是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都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现在很多地方和部门也已对此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有益的经验。但是,我们在从事这项工作的时候,应当考虑到政府采购只是财政支出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财政的全部;政府采购毕竟是政府采购,同民生采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就民生而言,也既有满足民众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资料需要问题,又有生老病死等方面的社会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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