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建设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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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土资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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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1999年2月,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设立了20个国家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并在示范区实施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过两年多的建设,示范区项目已全面建成竣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2001年11月24日至12月22日,部组织对19个示范区项目(遵义示范区项目已于2000年12月通过验收)进行了验收,对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国家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是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加强耕地保护,探索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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