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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研究
引用本文:张福德,张波.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研究[J].企业经济,2006,1(12):179-181.
作者姓名:张福德  张波
作者单位: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山东淄博,255049
摘    要: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直接犯罪客体为商业秘密的所有权,间接客体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罪过只能是故意,而不能包括过失。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举证责任不能像侵害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一样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关 键 词: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罪  犯罪客体  罪过  举证责任
文章编号:1006-5024(2006)12-017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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