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析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关系
引用本文:刘亮.浅析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关系[J].魅力中国,2012(32):79-79.
作者姓名:刘亮
作者单位:北京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北京100000
摘    要:在我国《刑法修正隶(六)》未颁布之前,对于经济类的犯罪中,对滥用银行贷款的惩治只有《刑法》第一百七十五务的高利转贷罪以及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贷款诈骗罪,显然对于目前的经济形势、经济犯罪问题的日益突出的状况,以及现实的复杂的经济生活来讲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国在2006颁布了《刑法修正寨(六)》,增设了骗取贷款罪来完善对经济类犯罪的立法。因而,对高利转贷罪、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之间关系的辨析就显得必要了。本文,笔者以其犯罪的构成,即主体,客体,主、客观方面为基点来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为司法实践的适用提供理论上的支撑.

关 键 词:经济犯罪  主体  客体  主、客观方面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