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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缓刑的适用条件——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
引用本文:杨川.浅议我国缓刑的适用条件——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J].魅力中国,2012(29):95-95,97.
作者姓名:杨川
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基金项目:贵州民族学院2011年度学生科研项目“浅议我国缓刑的适用条件一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的研究成果
摘    要:缓刑作为一种刑事法律制度,在刑事法领域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而缓刑的适用条件是研究缓刑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与关键问题。《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对缓刑的适用条件作出了更为明确、细化的规定,并且随着近年来缓刑在司法实践中的普遍运用以及其在促使罪犯改过自新,缓解社会矛盾,预防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因此对缓刑适用条件的研究更显得尤为必要。

关 键 词:缓刑  适用条件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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