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刑法修正案》对检验检疫工作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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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飞平.浅议《刑法修正案》对检验检疫工作的影响[J].检验检疫科学,2009,19(5):7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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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飞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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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深圳,518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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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对有关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条款的修正扩大了管辖范围,强化了对内动植物检疫工作,同时也扩大了构成逃避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客观方面,充分体现了动植物检疫工作的预防原则,显得更为客观、科学。但是检验检疫部门要用好新的《刑法修正案》,还需要做更多更细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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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修正案 动植物检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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