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对企业兼并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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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京燕.德国对企业兼并的管理[J].企业改革与管理,1998(9):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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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京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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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德国,对企业兼并的法律调控主要是通过《反限制竞争法》(GWB,也简称“卡特尔法”)来进行的。这部法律手1957年颁布,1958年1月1日起施行,先后经过1966年、1973年、1976年、1980年和1989年五次修改。目前,《反限制竞争法》已形成了一套全面、复杂的规定,从各个角度对企业兼并实行严密的控制,以防止垄断的产生。对兼并的认定兼并,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兼并,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按某种条件组成一个企业的产权交易行为。广义的兼并包括狭义的兼并和收购。《反限制竞争法》采纳了兼并的广义含义,认为以下情形应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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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德国 企业兼并 法律 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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