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增值税、消赞税若干问题解答
作者单位:武国税12366
摘    要:(一)问:我公司去年11月给一客户开县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对方在三个月抵扣期限内忘记抵扣.本月对方特发票退回.我们为对方开具了同样金额的销项负数发票后,又重新开了同样的销项正数发票。请问我们开出的峭项负数发票是否与正数发票一起交给客户?该如何记账?

关 键 词: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解答  对方  负数  抵扣  客户  正数  金额  期限  公司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