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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践犁民法教学模式的构建
引用本文:于传玲.论实践犁民法教学模式的构建[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8(12).
作者姓名:于传玲
作者单位:大连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00
摘    要:对法科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既是教学改革的需要,也是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因此,可采用模拟法庭、诊所教学等方法,构建起贯穿民法教学过程始终的实践型教学模式。它要求教师具有正确的理念、合理的知识结构、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较强的驾驭实践型教学的能力。

关 键 词:实践型  民法教学模式  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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