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需要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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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富生.《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需要修改[J].青海金融,2006(10):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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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富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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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行民和县支行 青海民和81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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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国务院1988年颁布施行以来,随着形势的发展,许多条款已明显滞后,给基层央行现金管理带来诸多不便,期盼能够有所修改。一、《条例》与经济发展现状不适应(一)商业银行作为行政处罚主体的规定与《行政处罚法》不符。按《条例》规定,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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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行政处罚法》 修改 行政处罚主体 行政管理职能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行政处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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