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协议转让要履行批准手续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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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晨阳.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协议转让要履行批准手续吗?[J].产权导刊,2006(10):5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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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晨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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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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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协议转让,还要履行批准手续吗?全面理解国资委3号令及其配套文件和相关法规,我的结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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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协议转让 受让方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征集 公开 手续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配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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