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关于离岸资产证券化目前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在此我们将其定义为:证券化资产的初始权益人利用设在境外的特殊目的载体(SPV)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为筹集资金的过程。在离岸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中,发行人/特殊目的载体(SPV)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标明的货币既可以与SPV所在的货币一样,也可以用第三国的货币,按证券化初始资产现金流的来源分,离岸资产证券化的种类既有本币资产离岸证券化,也有外币资产离岸证券化。我们认为,离岸资产证券化属于资产证券化国际运作的范畴,但并不完全等同于资产证券化的国际运作,其区别在于资产证券化的国际运作中,特殊目的载体(SPV)既可以设立在发起人所在国国内,也可以设立在发起人所在国国外,而离岸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中,特殊目的载体(SPV)只能设立在发起人所在国的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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