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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宪 白如银 刘海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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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3. 大庆油田招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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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1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仅给潜在投标人7日投标准备时间是否妥当?某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属于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于5月9日发布招标公告并发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为5月17日,请问仅给潜在投标人7日投标准备时间是否妥当?郭宪:该项目关于投标截止时间的规定不妥,建议给潜在投标人至少15日投标准备时间。可以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对此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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