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造成农村信用社村集体贷款沉淀的“四因素”一是“村贷户用”为农民垫支生产费。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至10世纪90年代初,农村信用补发放农业贷款的主要形式是以村集体为单位,年初统一向农村信用社贷款,为农民支付生产费用,且大部分是信用贷款;年末农民向村集体还款,再由村集体统一归还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在这种贷款模式下,有的农民由于天灾人祸或共他方面的原因,没有能力归还贷款,最后只能将贷款挂在村集体账上,这是形成村集体不良贷款的主要因素。二是村集体贷款为农民垫交税费。在农民税费减免之前,农民需要交农业税、特产税、水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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