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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的理性思考
引用本文:方祖一.对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的理性思考[J].现代企业,1999(8).
作者姓名:方祖一
作者单位:陕西财经学院
摘    要:一、双层制度创新——真正解决“政企不分”的关键国有企业改革要从根本上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企业外部的问题,如何实现政企分开;二是企业内部的问题,如何真正形成一种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竞争导向的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只有真正解决好这两个问题,才能拥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才能成为“机能健全”的规范的市场竞争主体.因此,国企改革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必须是双层的:第一层次是产权制度创新,就是通常所谓的“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第二层次是国有制实现形式的制度创新,也就是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组,实现国有经济逐渐退出竞争性行业.第一层次上的产权制度改革,借助以产权多元化为主要特征的公司制这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在企业内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企业微观主体配置资源的效率性;第二层次上的制度创新要有效地解决“政企不分”问题.最近几年的改革实践已证实,在国有股占控股地位的国有企业中,是不可能彻底解决“政企不分”问题的.国有资产代表者政府必将行使资产所有者的基本权利——经营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这是符合现代产权制度的制度逻辑的.当然,可以通过中间委托代理链的设计避免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扰.但不管设计多么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政府对这些国有资产拥有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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