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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出台9月3日,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出台了《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对收费公路的转让进行了规范,并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首次明确规定,一条收费公路的收赞时间如果已经超过收费期限2/3,就不得转让其收费权,经营性收费公路转让收费权后,累计收费期限不能超过25年。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违规转让收费公路收费权的现象,《办法》规定长度小于1000米的两车道独立桥梁和隧道、二级公路,以及收费时间已经超过批准收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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