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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视野下林权的保护与限制
作者姓名:张冬梅  林旭霞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BFX062)
摘    要:林权是非所有权人对森林资源的用益物权,具有私权的本质属性,应当在物权法、债权法等私法的框架内为林权提供适当的法律保护和救济机制。但同时,森林资源所具有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决定了林权并非一种绝对的权利,法律也应考虑所有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林权的内容、行使及流转作出相应的限制,并依法给予受限的林权公平公正的补偿。

关 键 词:民法  林权  用益物权  权利限制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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