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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
引用本文:笑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J].会计之友,2002(4):21.
作者姓名:笑雪
作者单位:   
摘    要:经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推进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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