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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股份合作制是个突破
引用本文:张根生.土地股份合作制是个突破[J].中国农村经济,1994(9).
作者姓名:张根生
摘    要:近两年来,全国有些地方在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等方面试行股份合作制。全国较有代表性的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浙江省武义县。该县为山区,虽然分了自留山和责任山,但长期以来造林治山进展不快,分析原因有政策问题,也有缺乏资金和技术问题。1991年开始把股份制引入农林生产,农民以自留山、承包责任山入股,也可以土地承包权入股,以劳力(折股)、资金、技术参股。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既负责统一规划、连片开发、组织领导,也和农民一同参股。主要是进行开发性农林生产,种植桑、茶、果、林等经济林果和收入较高的经济作物,发展养殖业。把分散的生产要素(土地、劳力、资金、技术)组合成新的生产力,形式多种多样。这种形式很受农民欢迎,现已在全县推行,有5万多农民成为股东,投入400万个工,开发经济作物和林果17万多亩,三年大见成效。这是一种形式的农业股份合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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