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政府信息公开的受案范围——就刘某某不服政府信息公开案的法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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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宫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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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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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颁布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2011年最高法院推出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当事人主体适格、信息公开受案范围以及相关程序方面做出了规定,使得在实际的行政诉讼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具有了可操作性。当然目前仍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笔者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结合域外经验,提出个人建议,望对司法实践有一定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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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信息公开 受案范围 域外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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