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农村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探索是经历了一个过程的。早在建国初期 ,我国即已开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探索。但由于受传统理论和当时背景的影响。当时把“一大二公三统四纯”作为判断公有制实现形式高低好坏的标准 ;在实践上 ,则是通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的形式实现对农业的改造 ,建立起农村公有制的基础的。从互相组到初级社的过渡 ,较能够反映广大农民的意愿 ,因而效果也比较好 ;从初级社到高级社的过渡 ,则犯有违背农民意愿、操之过急的错误。但当时并没有及时吸取这一教训 ,以致于出现了后来的“大跃进”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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