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储蓄承包 |
| |
引用本文: | 黎以高.试论储蓄承包[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88(8). |
| |
作者姓名: | 黎以高 |
| |
作者单位: | 农行玉林中支 |
| |
摘 要: | 储蓄承包的目的,是提高专业银行的资金筹集率。储蓄承包的核心,应是彻底解决“大锅饭”的弊端,解决好权、责、利的问题。储蓄承包方式,应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储蓄承包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必须充分体现所有权“是国家银行的”这一特征。为此,储蓄承包者必须保障储蓄所的全部资产的完整无损,承包者必须按经营收益的一定比例上缴“储蓄存款损失准备金”,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