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建立健全林业生产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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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惠兰.因地制宜建立健全林业生产责任制[J].农业经济问题,19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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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惠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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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方山县农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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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1年以来,我县在大搞植树造林的同时,各社队都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先后建立健全了各种形式的林业生产责任制。据初步调查,有以下8种形式: 一、专业承包,联产计酬。 采取这种形式的全县有37个大队,占大队总数的14.6%。其办法是:对新造小片林、苗圃地,按面积大小,数量多少,生产条件等具体情况,分别承包到队、到组、到劳,按树木的成活率,增值率、出苗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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