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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劳务纳税有新规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明确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公告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

关 键 词:自产货物  纳税人  销售  建筑劳务  国家税务总局  建筑业劳务  税收问题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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