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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工商分局贯彻实施《电子签名法》
引用本文:陶利军,蔡邱邱.路桥工商分局贯彻实施《电子签名法》[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5(5):73-73.
作者姓名:陶利军  蔡邱邱
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工商分局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2005年4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规定,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工商分局依托省局开发的“企业数字证书”功能和本局自行开发户外广告网上审批系统,经过认真筹备,于4月1日在全省率先成功实施《电子签名法》。具体做法有以下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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