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法律与文学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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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红云.浅议法律与文学的关系[J].湖北经济管理,2008(12):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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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红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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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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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与文学运动的研究源于美国,作为交叉学科。它的出现引发了人们对于法律与文学的关系的研究,二者的关系既复杂又简单.它们既有内在的同一性,又在属性上相互排斥。文学对于法律的价值表现在,其一它传承了历代的法律价值观,其二则是它是法律正义的直接传播者。法律对于文学的贡献则在于它为文学提供了素材。理论的研究最终要为实践服务.所以关注的重点在于这门学科对于中国法治化的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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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与文学 关系 价值 实际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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