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调整政府的市场监督管理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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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亚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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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加入WTO之后,整顿和维护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当务之急。然而,我国政府在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若干不尽人意处:监管目标过于分散,政府行政性审批太多,市场监管部门太乱,主管部门责权不符等等。为此,我国政府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时,必须遵循三项原则:不告不究,告则必究,究则必严。当前,还必须着重注意两个问题:加强反垄断措施,相对集中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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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WTO 市场监督管理 政府职能调整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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