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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银行的“县太爷”
引用本文:褚朝新.住在银行的“县太爷”[J].西部大开发,2012(7):68-69.
作者姓名:褚朝新
摘    要:2012年6月20日,江西省于都县原县委书记胡健勇,因贪污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为达到警示教育的效果,该案庭审时,江西赣州下辖的19县市的书记、县长被要求到场旁听。

关 键 词:县委书记  江西省  赣州市  于都县  市委书记  警示教育  兴国县  中级人民法院  银行  手机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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