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转持对国有创投公司的影响及对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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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晓婧.国有股转持对国有创投公司的影响及对策建议[J].企业导报,2010(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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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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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4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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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6月12日,国家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和社保基金会联合发布《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规定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持有。这一办法的出台给国有创投公司带来较大影响,国有创投公司需要尽快转变投资理念及方式应对国有股转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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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股转持 国有创投 影响 对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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