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作者姓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单位:;1.财政部;2.国家税务总局
摘    要:<正>财税[2014]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

关 键 词:资源税改革  资源税费  选煤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宁夏自治区  应税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  资源节约  经济发展方式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