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金融衍生品监管改革的国际比较——美国、欧盟和新加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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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天才, 于凤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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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辽宁大连116025; [2]山东工商学院经济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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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债务危机演化、传导与预警机制:实证与实验研究”(12YJA790154); 辽宁省教育厅创新团队项目“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WT201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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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金融危机之后,很多国家重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对场外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其重点内容是实行中央对手方清算和交易信息报告制度。文章通过对美国、欧盟和新加坡场外金融衍生品监管框架的对比分析可以发现,欧盟在中央对手方清算的产品范围和机构要求上最为严格,而美国在交易信息报告制度上最为严格;相比之下,新加坡对场外金融衍生品的监管最为宽松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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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场外金融衍生品 中央对手方 交易信息库 金融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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