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再享税优 中小险企受惠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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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金华.保险业再享税优 中小险企受惠偏少[J].乡镇企业导报,2009(6):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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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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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保险业连续累计21次免征一年期以上返还型人身保险产品税费之后,4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两部委再次扩大对保险业的税优优惠政策,而其优惠的税种从普通人身险产品的营业税,扩大到保险企业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和责任准备金两大保险资金的企业所得税。据了解,从去年开始,一直到明年,将连续三年免征这两项保险资金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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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业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所得税 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产品 保险资金 责任准备金 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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