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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废旧家电回收方兴未艾
作者姓名:侯浩波
摘    要:2001年4月,日本开始实施《家用电器回收法》,是世界上最早对家电回收立法的国家之一。根据这项法律,家电生产商和进口商对制造、进口的家用电器有回收义务,并需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资源的回收利用。而消费者在废弃大件家电时,则需要交纳处理垃圾的费用。

关 键 词:废旧家电回收  国外  家用电器  家电生产商  回收利用  进口商  消费者  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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