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标准以GB6763—2000《建筑材料产品及建材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控制要求》、GB6566—2000《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和JC518—1993(996)《天然石材产品放射防护分类控制标准》为基础,适用于建造各类建筑物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类建筑材料。生产建筑材料所使用的原料(主要为废渣),参照本标准执行。建筑物包括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建筑材料包括建筑物主体工程用材及饰面用材。不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钢材、木材;装修工程中所使用的有机材料,如有机涂料、铝塑钢塑板(管)、PVC板、壁纸等。本标准以我国建筑材料产品的放射性水平为基本出发点,以期把建材产品的天然放射性对人体的照射剂量降低到可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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