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延期 能否扣除运费充当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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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裴宇琼.货运延期 能否扣除运费充当违约金[J].物流时代,2009(6):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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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裴宇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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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博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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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
原告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与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签订了国际货物空运代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约定:科技公司委托代理公司作为其全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货物从北京机场到伦敦机场订舱、报关、商检、做箱、提单签发等货运代理业务。代理公司根据科技公司的授权和指示,在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办理了货物的各项托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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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违约金 科技公司 运费 国际货物 货运代理业务 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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