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管理办法》5月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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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远宁.《境外投资管理办法》5月起施行[J].大经贸,2009(4):8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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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远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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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3月16日,商务部颁布《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09年5月1目起施行。《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商务部2004年16号令)和《商务部、国务院港澳办关于印发〈关于内地企业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的通知》(商合发2004]452号)同时废止。该《办法》规定,地方企业开展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据权威人士介绍,以2008年核准申请件数估算,将有85%左右的境外投资核准事项今后将交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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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境外投资管理 澳门特别行政区 内地企业 主管部门 商务部 地方企业 权威人士 申请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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