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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的探讨——兼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草案)》
作者姓名:李集合  邹爱勇  王春霞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摘    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草案)》的出台使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定位为行政仲裁有开历史倒车之嫌,仲裁行政化也有违仲裁的本质;另一方面,在否定仲裁民事性的同时,又存在大量对诉讼程序简单模仿、抄袭和沿用的条款。应淡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的行政性,尽可能地体现意思自治的原则,法院应当只对仲裁程序进行监督。

关 键 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仲裁行政化  意思自治原则  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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