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总工会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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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工会法》、《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加强市级机关和各行政、事业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简化工会经费的拨缴程序,保证工会经费的及时足额收缴,使工会组织在稳定职工队伍、稳定社会大局和推进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经研究,对已纳入杭州市会计结算中心实行集中结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统一划拨的单位范围:纳入杭州市会计结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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