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牢固确立起“全面发展”观1992年2月,当江苏扬中县在确定“提前建成小康县”奋斗目标初始之时,一些同志认为,建设“小康县”主要是经济指标,只要经济指标达到了,可“一俊遮百丑”,其他各项指标就“自然达到”了。针对这种认识,县委发动并引导全县开展讨论,纠正了人们思想认识上的片面性和简单化,强化了全面发展观念:“小康目标,既对经济发展提出了要求,又对社会事业提出了要求;既要求充实生活内容,又要求提高生活质量;既需要抓好物质生产,又需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而,根据县情,提出了“物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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