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会计处理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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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丹丹.融资租赁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会计处理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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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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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赤峰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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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融资租赁时出租方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长期应收款的入账价值,对其资本化处理.实务处理中,对初始直接费用的计量,存在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将初始直接费用计入长期应收款时,再冲减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另一种方法是直接将初始直接费用计入长期应收款,待每期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时,按比例冲租赁收入和长期应收款.文章分析比较了这两种方法下未实现融资收益摊销额的差异,并指出每种方法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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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融资租赁 初始直接费用 未实现融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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